1)第八十四章 薛朗的常识培训课_定居唐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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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柳女官一脸“还算聪明”的赞许表情,颔首点头:“可!”

  之后,提笔记在纸上。

  职分田不属于官员本人,只是相当于俸禄的一部分,平阳公主这么任由薛朗自己挑,已经算是十分照顾的事,薛朗铭记于心。

  柳女官又道:“除了禄米、职田,尚有杂役和月杂给。杂役本来应该发给薛主薄您官奴婢,只是幼阳初归,手下无有调教奴婢之人,故而殿下从自己的私奴中抽调人手给你。”

  柳女官又道:“鉴于薛主薄的情况,奴婢一事,需得细细说分明。薛主簿,奴婢是律比畜产,有价买卖,附籍本主,身系本主,有色当婚。可别再说什么月钱之类的事,让外人知道是要闹笑话的。”

  薛朗诚恳认错:“是我弄错了,见笑,见笑。”

  柳女官点点头,道:“接着说俸禄,杂役之外,尚有月杂给,皆是衣食等物,例如每季用的炭,粮面酒肉这些,以后都会直接发到听风院。除了俸禄是按年发放外,月杂给有些是按月,有些是按季,届时,府中自会全部发放到听风院。”

  “好,谢谢柳女官。”

  “无妨。”

  柳女官又啪啪啪的给薛朗详细解释了一下朝廷对于官员的优待,除了俸禄,每年元正、冬至还会各赐绢五匹,金银等东西;按品级每年还发给各种场合穿的衣裳五套,包含衣服鞋袜帽子全套。

  这些福利不止是官员本人,还能惠及配偶。如果家中有直系亲属丧事,比如祖父母、父母什么的,办丧事的时候,国家还会派人来帮忙10天,还会按照品级发放丧葬所需要的物品,还会赐给绢帛、栗米。

  除了以上说的这些,还提供住房、乘车等优惠,亲属可以享受免役的待遇,子孙可以享受优先入学和做官的特权等。

  这么优越的待遇,难怪古人削尖脑袋都想做官,做官好处太大了。薛朗表示他要努力!

  说完这些,柳女官特意强调:“良与贱,天差地别。在律法上,如有良民与贱民斗殴,良民有罪可减一等,贱民有罪则加一等重罚,以此论推,奴婢告主视为大忌!”

  柳女官似乎是看薛朗缺乏这些常识,特意给薛朗科普了许多律法规定中关于奴婢的内容。这年头,奴婢不仅没有社会地位,更没有人身自由,等同于主人的私产,打骂随意,就是不小心打死了,如果杀的是有罪的奴婢,只要禀告官府就是无罪的,如果没有禀告官府,杀有罪的奴婢,杖一百;杀无罪的奴婢,徙一年。

  而奴婢杀主被视为十恶之一,就如柳女官说的一般,是大忌。就算是遇到皇帝大赦天下,这种罪行的罪犯也不在大赦的范围内。

  难怪万福会那么说!原来背景原因是这样的!果然,人的心思,除了地位、经历的影响,还需要对大时代背景的了解,唯有这些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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